2015第二届千野草场山地自行车挑战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 石柱县旅游局 石柱县公安局 石柱县卫计委 石柱县电视台 鱼池镇政府 黄水旅游分公司 四、执行单位:重庆星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赛道体验:2015年8月8日下午进行。骑行线路:鱼池镇街上老车坝路口(起点)-千野草场露营中心景区(终点)。 (二)比赛:2015年8月9日上午8:30举行开幕仪式后。比赛线路:鱼池镇街上老车坝路口(起点)-千野草场露营中心区(终点)。 六、竞赛项目:男子、女子18KM个人竞速赛。 七、参赛对象: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重庆市区及周边区县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以自行车运动协会(或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现役含体校专业以及退役两年内选手不得参加比赛。 八、竞赛分组: (一)男子A组:18岁以上-40岁以下(1997年8月8日~1975年8月9日) (二)男子B组:40岁以上-59岁以下(1975年8月10日~1955年8月9日) (三)女子组:18岁以上-59岁以下(1997年8月8日~1955年8月9日) 本地市民组(人数限定最高100人) (四)男子组:18岁以上-59岁以下 (五)女子组:18岁以上-59岁以下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方可报名参赛。要求参赛运动员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方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理赔。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自行车运动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竞赛器材: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自备,比赛车种为山地车,车轮直径不得小于26寸,轮胎宽度不得小于1.9寸,不能使用光头胎。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专用手套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所有车辆必须通过组委会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四)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主办单位经与裁判长协商后,可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五)考虑到比赛进程和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十、经费: 运动员在赛区食宿费自费,组委会每人(凭检录名单)补助餐饮住宿费100元于赛后退还芯片时发放。(注:凭参赛证可在景区内享受60元/套帐篷租赁),并对运动员免费提供石柱火车站至鱼池镇的大巴接送。(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车次)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A组;男子B组;女子组均录取前40名给予奖励,前20名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奖金分配见下表。 (二)本地市民组 为扶持推广本地自行车运动发展特设本地市民组,分别与男子A B组和女子组同场竞技。但依据比赛成绩另取男女两组名次。男子组取前30名;女子组取前20名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 (三)单项组别参赛选手不足50名,录取前2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15年8月1日晚上12:00前将报名表以及参赛风险誓约书一同寄至或发电子邮件至石柱县疯行天下俱乐部并署名缴纳100元计时芯片押金,于赛后退还。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运动员人数限报400人,名额报满即为报名截止。 赛事咨询电话:18623039911 夏雪 (二)各参赛运动员于2015年8月8日15:00前到石柱县鱼池镇千野风情乐园(鱼池镇老收费处旁)报到。电话号码023-73384567报到时各参赛运动员应签订免责协议、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参赛(注:运动员没购买保险者需在现场购买保险)。 十三、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四、技术代表、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石柱县体育局调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2015石柱第二届山地自行车比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2015石柱第二届山地自行车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兼教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乘坐大巴地点是石柱火车站到鱼池镇千野园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鱼池镇各宾馆联系电话 鱼池镇各农家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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