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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众体验组:起点,永泰S203省道“城峰中心小学前”——前进方向5KM处; |
男子精英组:起点,永泰S203省道“城峰中心小学前”——御温泉景区(约10KM); |
男子大众组:起点,永泰S203省道“城峰中心小学前”——御温泉景区(约10KM); |
女子公开组:起点,永泰S203省道“城峰中心小学前”——前进方向5KM处; |
、年龄规定:大众体验组不设性别限制,60周岁以下; |
、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
、凡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国际自行车联盟职业队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
、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12月27日;
、报名费用:选手每人收取50元报名费(含保险费、号码牌、号码布、饮用水、补给品、纪念品); |
4、报名地点及方式
(1)本地参赛选手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建省邱基金自行车竞赛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福州鼓楼区省体育中心北一看台二楼)或永泰县体育总会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并同时填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上签字; |
(2)外地选手报名,在各大自行车论坛或体彩网站下载电子《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汇款凭证发送至“[email=“<a%20href=]qjjcycling@163.com[/email]”邮箱,并于12月28日赛事报道时提交经本人签字的《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参赛。主办方以收到报名费为准,确认其报名资格,经审查因资格原因不能参赛者,在一周内退还报名费; |
参赛选手于2012年12月28日17:00时前到福建省邱基金自行车竞赛有限公司或永泰县体育总会报到,核对身份,发放相关资料(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
福建邱基金自行车竞赛有限公司:福建省体育中心34-37轴(北1看台2楼)。 |
永泰县体育总会:福州永泰县上评路36号4楼(永泰县科技文体局)群体科。 |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 |
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大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赛前大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队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成绩; |
(四)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
(六)在比赛时必须穿比赛服装,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
(七)比赛设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总时间的15%为关门时间; |
(八)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
1、参赛山地车车轮胎宽度要求在1.9非光头胎英寸以上; |
2、参赛自行车必须具备前后刹车系统 ;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不得参赛。 |
[/table] | 3:大众体验组不设车型规定; |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
[table=100%,white]赛事奖金分配方案: |
(一)主办方不负担选手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事项费用。 |
(二)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
(三) 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 |
技术官员、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余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
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为比赛提供选手成绩,选手报道时需向组委会缴纳100元/个的芯片押金,赛事结束后归还组委会时退回押金。 |
附件2:山地自行车赛报名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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