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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女友后自杀未遂 骑单车逃亡半个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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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水母网12月11日讯  (YMG记者李珑)他们是相识于大学图书馆的恋人,有着童话一般的开始,可最终却发展成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曾经挚爱的女孩有了别的男朋友,爱与恨交织在一起,让他犯下了一桩滔天大罪———杀死前女友,将其现男友打成重伤。今年12月,该男子被烟台福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轻女孩惨死家中
    2011年5月22日21时许,烟台福山区某小区。
    家住三楼的刘女士忽然听到楼下传出奇怪的声音。似乎是一种钝器击打的声音,这声音不像是打在铁栏杆或门上,听上去挺闷的,打了有六七下。之后,她隐约听到一个女人小声呻吟的声音。紧接着,楼道的防盗门咣的一声关上了。
    刘女士以为是两口子打架,男的把女的锁在门外走了。她想劝女孩到自己家里来,消消气再回家。她换了鞋走到二楼,眼前的场景却吓得她大叫起来。
    二楼东户的门半开着,一个女孩面朝下,头朝东趴在地上,身下的血沽沽地流了出来,一动不动。楼梯的最下面台阶上有个斧子或锤子样的东西,是木头把的。
    再没敢多看,刘女士转身回家打了110报警。报完警,她又打了120。报警时间在21:04,整个过程从听到声音到她下楼看到现场,不过两三分钟时间。
    她不知道的是,屋内还有一名重伤男子。几乎在同一时间,这名重伤男子给他的弟弟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声音很弱地说:“在家,在家,快来,快来。”弟弟马上发现事情不对,叫上其父直奔案发小区。
    二人达到该小区时,救护车已经到了楼下。到了二楼,弟弟看到哥哥的女友林艳仰面躺在家门口,此时,林艳已经瞳孔放大,没有了呼吸。屋里有医生和护士,哥哥王路躺在卧室床上,头上有血。林艳和王路先后被救护车拉走。
    经诊断,24岁的林艳当场死亡,法医鉴定为生前被锐器刺伤背部致肺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重伤者是林艳的男友王路,今年29岁,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无生命危险。
    王路告诉警方,行凶的就是林艳前男友陈隆。诡异的是,案件发生后的几个小时里,受害人林艳的父亲以及派出所民警分别接到了陈隆打来的电话。
    2011年5月22日22时左右,林艳位于山东青州的娘家家中的座机响了。林艳父亲接起了电话,对方是一个男子,他说:“我是杀你闺女的陈隆,我很对不起。”林父以为接到了诈骗电话,就说:“你打错了。”接着挂断了电话。过了五六分钟,他得知林艳出事了。
    之后,陈隆又给自己的大学同学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一些自己让他失望给他丢脸之类的话。这个同学曾帮助陈隆在上海找过工作,但陈隆干了几天就辞职了。他没有告诉同学自己杀了人。
    23日零时,福山公安局天府街派出所也接到了陈隆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你们应该知道出什么事情了吧,事情是我做的。”民警马上反问:“你是不是陈隆?”
    电话里,民警一边劝陈隆自首,一边暗示同事迅速侦察陈隆所在的方位。陈隆告诉民警:“等你们找到我,我已经自杀了。”说完,他把电话挂断扔进了大海,同时扔进海里的还有击打王路的棒球棒和杀林艳的水果刀。
    自述恋爱过程发到网络上
    从案发现场逃出,陈隆一直向北步行,中途经过发电厂附近的立交桥,后来一直走到海边。路上,他给林艳的父亲打了第一个电话,又坐在海边给民警打了第二个电话。将东西扔进海里之后,他背着包跳进了大海。
    他在水里游了半个多小时,一直到游不动了,也没有像他希望的那样被淹死。在海里漂着,陈隆想了很多,他想把这件事写出来,然后就上了岸,在海边坐到天亮。
    第二天下午,他在海边附近的小商店买了一支笔、一个本和一些吃的,在海边的悬崖上他写了和林艳从相识到相知,从恋爱到分手,从分手再到纠缠不清的过程以及他内心的痛苦,一直写到他前一天晚上将林艳杀死。
    陈隆希望别人知道林艳给自己带来了多大伤害。那天晚上他睡在海边,醒了之后他去了莱山某高校,这里曾是他的母校。他在篮球场打了一会球,走的时候顺手从篮球架下面偷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100多块钱和一个叫李振宇的人的二代身份证及一些卡。
    在学校附近一个网吧里,他把自己写的东西发到了人人网上。
    陈隆为什么对自己的前女友痛下杀手?这要从两人曾经一段很深厚的感情说起。
    2004年9月,陈隆考入驻烟某高校机械设计专业。2007年的夏天,大四男生陈隆到学校图书馆复习的时候,遇到了比他矮一级的女孩林艳。陈隆对这个漂亮的女孩怦然心动,随后两人开始交往。
    2008年春天,两人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陈隆很爱林艳,女友提出的要求,他都会尽可能满足。他并没有感觉到,两人的关系其实已经渐行渐远。2009年春节,林艳回老家过节,回烟台后向陈隆提出分手。
    陈隆觉得特别痛苦,一直追问她为什么要分手,但是林艳一直没有给陈隆一个解释。陈隆一直试图挽回两人之间的关系,挽回的方式就是对林艳比以前更好,经常给她钱花。
    2009年5月底,林艳因为和同学吵架心情不好,半夜时到陈隆宿舍找他。凌晨两点左右,林艳的手机响了。陈隆听到电话是一个男人打来的,之后林艳就要求陈隆送自己回学校。
    陈隆对林艳百依百顺,马上打车把她送回学校。在学校门口,他亲眼看到一个男人接走了林艳。之后,他看到二人进了一家旅馆。
    陈隆拿起手机给林艳打电话,她没有接。他一夜未睡,天亮了再打,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男人告诉陈隆:“林艳就睡在我的身旁。”
    这件事对陈隆打击很大,两天之内,他只睡了两个小时。之后,他渐渐不再联系林艳。
    因爱生恨心理变扭曲
    令人不解的是,林艳在毕业前又找到了陈隆。她和陈隆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让陈隆帮她租房子,租到房子,陈隆又给了她一千块钱交房租。
    林艳租的房子离陈隆很近,两人经常见面,似乎恢复了恋爱时的状态。没想到,2009年夏天,林艳再次提出分手,这一次,她依旧欠陈隆一个解释。后来,她告诉陈隆,自己有朋友了,在上海上学。
    2010年春天,通过同学介绍,陈隆来到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当年3月8日,林艳给陈隆打电话借钱,陈隆二话没说,从网上转账1000元给她。那年国庆节,林艳去了上海,但没有看望陈隆,而是找了她的那个男朋友。
    从这件事以后,陈隆对林艳的爱开始转变为恨,他恨林艳不给他机会好好和她谈谈,不给他解释的机会。
    2010年11月,陈隆从上海回到烟台。那天晚上,他带着从开发区一个超市里买的水果刀去找林艳,想和她好好谈谈。如果她不同意,就拿刀吓吓她。
    结果事情的发展没有在陈隆的控制范围内。林艳没有给他谈话的机会,两人在她出租房楼下就吵了起来,争执期间,陈隆用刀捅伤了林艳。2011年1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芝罘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期间,陈隆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反而加倍痛恨林艳。他觉得自己现在成了罪犯,家里人为自己担心,而这一切都是林艳造成的。
    缓刑期间,陈隆再度去市区凤凰台林艳出租房内找到她,这一次,他向林艳索要自己给过她的钱和买过的东西。两人再次争吵起来,陈隆又打了林艳一顿。林艳报警,陈隆被治安拘留十天。
    再次恢复自由,陈隆其实想过好好过回自己的生活。但仇恨在他心中恣意疯长,他产生要杀死林艳的想法,并被这个想法牢牢地控制住了。
    2011年4月底,陈隆在市区凤凰台等公交车时,遇到也在等车的林艳。看林艳上车后,陈隆打了一辆出租车尾随在后面,一直跟到案发小区林艳住的那栋楼。
    2011年5月,他到市区西南河体育场夜市买了一把单刃水果刀。隔了几天,他又在夜市上买了一个木质的棒球棒。他把水果刀和棒球棒仔细收在一个包里,放在自己的出租房内。
    5月22日,陈隆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刀和棒球棒到了福山。在小区内潜伏到晚上8点多,他看到林艳背着一个挎包从东面走了过来。林艳开门进去后,陈隆紧跟着跑进了楼洞,在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上追上了她。
    向前女友连捅数刀
    陈隆左手拿刀,右手狠命拉住林艳的左胳膊,嘴里说着:“去你家。”
    当时,林艳的男朋友王路在家睡觉。被陈隆拖到家门口,林艳踢了一下门。王路在屋内听到门外林艳和一个男人争吵的声音,赶紧去开门。
    王路只将门开了一个小缝,就听到林艳惊恐地喊:“关门!陈隆来了,他有刀!”王路听了,赶紧拉上房门,在门边鞋柜里找到一把锤子,抄起锤子再次打开了门。
    走廊很黑,王路抄起锤子就砸过去,但陈隆躲了过去。陈隆拿起棒球棒当头打在王路头上,王路一下子被打得仰面倒在地上。
    陈隆没有停手,继续用棒子打王路,又用刀砍了王路数下。王路头上、腿上都被砍中,反抗了一会儿就失去了意识。
    林艳此时想往家里逃,被一棒打在脑后,脸朝下趴在地上不动了。杀红了眼的陈隆拿起水果刀向林艳后背中间的位置捅了一刀,林艳惨叫一声,便没有了声音。之后,陈隆又朝她的后背捅了四五刀,估计她死了,就站起身收拾了水果刀和棒球棒准备往外走。
    2011年5月24日下午4点多,某高校学生李振宇在学校5号教学楼东侧的篮球场打球,打球前将手机、钱包放在南侧的篮球架下,两个小时后再来取,发现钱包不见了。
    之后,另一所高校里,一名男生在校园西北角的小篮球场打球,将随身的黑色钱包和眼镜放在南侧的篮球架下,约下午6:30时发现钱包不见了,内有身份证、现金80元等。
    2011年6月16日,在第三所高校,一男生在体育馆旁边的篮球场打球,将随身的咖啡色钱包放在篮球架下,钱包被盗走,内有现金500元及身份证一张。
    这三个钱包,都是被陈隆一个人偷走的。其中李振宇的身份证信息被陈隆冒用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骑自行车逃亡转了半个中国
    陈隆是家里第二个孩子,她有个大姐,平时生活在青岛。
    凶案发生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敏数次联系上了陈隆,并帮助他和妈妈见面。明知这是犯罪,陈敏在面对公安机关询问时,还是一口否认知道弟弟的下落。
    陈敏和陈隆一共见了三次。第一次是2011年夏天的晚上,陈敏去市场买菜,路上听到有人喊了一声:“姐。”回头一看,是陈隆。姐弟俩互留了QQ号,商定以后用QQ联系。第二次见面是去年8月,陈隆告诉姐姐他不想活了,想见妈妈一面。第三次是几天之后,陈敏陪妈妈去见弟弟。2012年之后,姐弟俩再也没见过面。
    陈隆一直过着逃亡生活。他回过老家,但最终没敢回家。从老家又去了潍坊,在潍坊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开始往西安方向骑,中途经过聊城。
    他用公用电话打给在聊城的大学同学,同学请他吃了一顿饭。在聊城躲了两天,他继续独自骑自行车往西安方向走,中途路过河北、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湖北、河南。2011年8月,陈隆从河南回到山东,他极度思念母亲,便去了青岛,让大姐安排他和妈妈见面。
    见面后,他又骑自行车去了临沂。在临沂,他套用李振宇的身份证信息、用自己的照片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之后开始在一个饺子馆当服务员。
    2012年8月,陈隆在临沂落网。11月1日,案件转至烟台福山区人民检察院。此时距离陈隆27周岁生日还有一个月零8天。(文中人物全部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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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11 08:52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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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逆风单车

板凳
发表于 2012-12-11 09:23 |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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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11 10:54 | 只看该作者
又是屌丝怒杀黑木耳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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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11 12:22 | 只看该作者
恐怖  变态...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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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2-11 12:53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觉得,骑单车逃亡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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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2-11 20:38 | 只看该作者
爆头哥当年坚持骑单车,估计现在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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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2-11 21:02 | 只看该作者
为毛我也脚的骑自行车逃命是件比较靠谱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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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2-11 21:02 | 只看该作者
还来过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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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2-11 21:30 | 只看该作者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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